2008年7月25日 星期五

犯罪心理--2

三、犯罪大致為兩種

01.情緒型犯罪又細分為兩種,一種是仇恨累積型的,另一種就是激情型的。

A.仇恨累積型有四個特點a. 心理活動的發生是一個慢慢積累的過程,而不是因為一個事件b. 這類犯罪有一個預謀過程,不同於激情型的犯罪,他這類犯罪都是指向性非常明確的,不會殺錯,也不會“濫殺無辜”事件c. 這類犯罪不會自動停止,因為預謀時間很長,所以犯罪的時候就一定會做到底d. 這個類型犯罪人, 行為都非常狠毒。

B.激情的動力性是激情犯罪產生的根本原因,個體的心理素質存在明顯缺陷、心理失衡、不良情绪得不到調解是激情犯罪產生的個體原因;被害人自身的言行、案發現場當時的情境是激情犯罪惡產生的外界原因,激情犯罪可分為突發性激情犯罪和積蓄性激情犯罪,具有突發性和不記後果性、情境性、暴力性和情绪性等特點,預防激情犯罪的主要對策有:加强修養教育,培養良好個性;增强與人為善的教育,減少矛盾的產生;加強人生觀教育,樹立正確的自尊關;搞好調解、舒發情緒等工作,防止矛盾累積;加強自制力教育,克服不良情绪衝動。

02. 智慧型犯罪:所謂智慧型犯罪,指的是經由精心計劃與設計的犯罪手法,有別於一般臨時起意或衝動型犯罪。一般智慧型犯罪會事先計劃,甚至連犯罪後可能產生的問題也都一一想好,常見的詐騙集團也算是智慧型犯罪手法一之,他們分工細緻各司其職,電話經由轉接再轉接讓警方在查緝上增加許多的困難度,而且犯罪地往往是在第三地,警方往往只能抓到車手,而主嫌則是逍遙法外。

沒有留言: